注意事項 |
參賽團隊應遵行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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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 應設主要聯絡人一名,該員應保持專線電話暢通,以利緊急聯絡。 | ||||||||||
2. | 競賽期間所有團隊人員,必須全程配戴主辦單位發給之證明文件〈活動T恤〉,始可進入許可地點拍攝。 | ||||||||||
3. | 參賽作品如涉及抄襲、侵犯智慧財產權等情事,應由參賽者負擔全部法律責任。 | ||||||||||
4. | 活動期間請配合主辦單位進行活動紀錄側拍,以及宣傳必要之攝錄影等。 | ||||||||||
5. | 拍攝期間請注意自身安全,任何違反法律之行為舉止,應由參賽當事人負擔全部法律責任。 | ||||||||||
6. | 所有繳交影片,無論合格與否,都將接受評審團之審閱。 | ||||||||||
7. | 所有參賽及繳交作品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,以製作本屆紀錄專輯〈DVD〉,並將參賽作品之全片或片段,至於相關網站及媒體頻道以利宣傳。各參賽團體/導演得擁有該片版權,但必須於片尾明顯標示為【2014臺南39拍片競賽】參賽影片,及主辦單位等相關資訊。 | ||||||||||
8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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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 本競賽相關規範,並依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正。 |